岳文辉:上海金能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现为: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岳文辉律师长期从事环境、资源、能源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并曾先后接受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的“环境法律实务”以及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与哈佛大学联合举办的“谈判与调停诊所”环境、资源律师业务培训。
自2004年始,国土资源部所属云南省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为贯彻党中央“走出去”的战略,抓往“经济全球化”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达成充分合作的机遇,实施“两种资源,两种市场”的部署,聘请岳文辉律师担任其所属国有企业对外谈判律师以来,岳文辉律师已经参与了我国企业对老挝、泰国、缅甸、越南、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的矿产、能源合作开发谈判和合同的起草,有效地维护了我国矿产企业境外能源开发的法律权益。
2007年其撰写的《“次湄公河区域”四国矿产联合开发谈判中的律师服务》入选《“第四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优秀论文集》;
2008年其撰写的《试论当前境内、外能源形势与律师服务的介入》被收录进《中国能源法研究报告2008》;
2010年其撰写的《论我国能源矿业“走出去”法律风险的规避与防范》论文被收录进《中国能源法研究报告2010》。
2011年,其撰写的《“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折射出本市“土地、人口、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论文被收录进《上海律师服务上海世博会实务与研究》。
2011年其撰写的《我国核能制度现状与完善建议》论文被《中国法律透视》2011年第8期收录。
2012年其主编出版《石油天然气法律法规分类汇编》(此书系全国第一本律师主编的能源类工具书)。
2009年以来,岳文辉律师分别接受上海市律师协会和全国律师协会委托起草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办理环境侵权案件操作指引》、《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参与排污权交易操作指引》、《律师参与石油勘探、开发项目业务指引》,并为全国和上海10多件涉及环境、资源、能源领域的立法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此外岳文辉律师还曾应邀多次访问其他国家如希腊、奥地利、德国、泰国、韩国以及我国的港、澳、台地区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交流及业务考察,并先后接受新疆律协和甘肃律协的邀请,远赴新疆阿克苏地区和甘肃嘉峪关地区对当地律师的能源法律业务进行业务培训。